保监会公布险企评估结果:华汇人寿等4家成“重点关注对象”

此次参与评估的中资保险公司共计130家。从评估结果来看,90分以上的优质类公司35家;大于等于70分小于90分的合格类公司91家;大于等于60分小于70分的重点关注类公司4家;小于60分的不合格类公司0家。重点关注类公司为华汇人寿、君康人寿、华夏人寿和长安责任保险。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袁园 每经编辑 毕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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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透式监管”这句话并未停留在表面。

9月27日,保监会发布今年上半年首次覆盖全行业的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结果,此次参与评估的中资保险公司共计130家,以及部分外资保险公司。根据评估结果,华汇人寿、君康人寿、华夏人寿和长安责任保险等4家保险机构被列入重点关注对象。

保监会表示,此举主要是为了全面摸清保险行业公司治理现状,强化公司治理监管力度。下一步,保监会将点对点反馈评估结果,并督促保险机构落实整改,定期报告整改进度。

四家保险公司获“重点关注”

所谓的公司治理,从广义角度理解,是研究企业权力安排的一门科学。从狭义角度上理解,是居于企业所有权层次,研究如何授权给职业经理人并针对职业经理人履行职务行为行使监管职能的科学。

基于保险公司自身发展需要和监管需求,保监会于2015年制定了《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评价办法(试行)》,并依据此规定开展的针对公司治理的评估即所谓“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评估”。

此次的公司评估过程中,共有130家中资保险法人机构和51家外资保险公司参与现场评估。整体而言,中资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成为此次问题的主要所在。

据了解,监管对保险公司治理评价主要分为三会一层运作、内部管控机制、股东股权及集团公司四大类别,共计151项子指标。其中,三会一层运作与内部管控机制两大类指标主要为得分项,共124个指标,满分100分。在三会一层运作的相关指标中,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四个方面得分较高,公司章程环节较为薄弱的。在内部管控机制的相关指标中,主要失分项为关联交易、内部审计以及考核激励方面。

从评估结果来看,中资保险机构中,90分以上的优质类公司35家;大于等于70分小于90分的合格类公司91家;大于等于60分小于70分的重点关注类公司4家;小于60分的不合格类公司0家。重点关注类公司为华汇人寿、君康人寿、华夏人寿和长安责任保险。

在所有中资保险机构中,六大问题在评估过程中出现的最为集中。分别是:公司治理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内部管控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管理亟需进一步加强、个别公司股东股权方面存在问题、集团管控需进一步规范、公司自我评价不客观不合规等。

将采取措施强化公司治理监管

在全面摸清保险行业公司治理现状后,保监会将就此采取进一步措施,以强化公司治理监管力度。

首先,点对点反馈评估结果,保监会表示,将向各保险机构一对一反馈公司治理综合评级结果、监管评价分数、评估发现问题及相关风险隐患;其次,督促保险机构落实整改,各保险机构要切实按照监管反馈意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并提交整改报告;再次,分类别采取监管措施,对评级结果为优质类的公司,中国保监会将督促落实整改。对合格类和重点关注类公司,视情况将采取监管谈话、下发监管函以及行政处罚等监管措施;第四,跟进开展专项检查,对评估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线索,中国保监会将持续跟进开展专项核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最后,开展公司治理评估回头看,针对公司治理现场评估发现的重点问题及重点机构,中国保监会将开展公司治理评估回头看,重点抽查公司治理有效性、股权资本真实性及关联交易合规性等方面,进一步巩固评估整改成果,推动保险机构夯实公司治理风险防控基础。

此外,保监会还会推动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的监管。比如,抓紧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整改落实、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第十一届保险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会议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司治理专业委员会上,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就曾针对公司治理发言,并表示,要加快推进公司治理基础建设,增强治理监管制度的完备性。研究制定《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监管办法》,加快推进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及时收集治理信息,识别重大风险。统筹运用系统内监管资源,提升监管能力,打造一支熟悉监管业务的专业监管干部队伍,培养一批具有较高知识层次和专业素养的公司治理专家。优化保监会系统内协调机制,实现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评估工作常态化、日常化,不断提高公司治理监管能力和水平。

责编 王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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