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声比比”:乎睿数据正专心捅“马蜂窝”,尚未接受投资

虽然乎睿数据成立不到一年且仅有3名成员,但因为在“马蜂窝数据造假”事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公司收获了足够的关注度。据“小声比比”创始人梓泉透露,这两天联系乎睿数据的已经有多家投资机构,但乎睿数据没有接受一家,专心和马蜂窝打仗。

每经记者 张韵 宗旭    每经编辑 陈俊杰    

连日来,“马蜂窝数据造假”事件持续发酵,当事方马蜂窝、乎睿数据公司以及自媒体文章作者丁子荃纷纷发表声明。乎睿数据还表示,曝光马蜂窝数据造假,纯属顺手为之,没有针对任何个人或企业。

纷争之际,事情尚未有定论。不过,上海文飞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飞律师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业内有观点认为,如果马蜂窝数据搬运行为成立,公司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包括对数据源头网站的不正当竞争、对消费者构成欺诈、广告上的虚假宣传,以及对投资人构成违约。

10月22日晚间,马蜂窝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小声比比”和乎睿数据诉至法院并获立案。而在这之前,互联网企业百度、阿里、京东、瓜子、优信、人人车等先后起诉自媒体,“马蜂窝数据造假”事件引发了一场新的讨论:企业频繁起诉自媒体名誉侵权为何成为常态?

实探:23日上午乎睿数据大门紧锁

10月23日,已是乎睿数据和自媒体与马蜂窝开战的第四天。随着事件演变,马蜂窝通过查处、投诉、声明、起诉等方式维护企业名誉权,相对的,乎睿数据和自媒体“小声比比”也发布声明表示分析与数据均依托于事实。

为了了解乎睿数据对此事件的最新态度,23日上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来到乎睿数据位于深圳TCL科学园区的办公地点,但遗憾的是当时办公室大门紧锁。

此前的23日凌晨4:13分,记者邮箱中收到了一份来自乎睿数据的对马蜂窝起诉其名誉侵权立案一事的官方声明,声明对事件起因及经过做了详细的阐述。

乎睿数据在声明中表示,起因是原计划参加深圳逐梦杯创新创业大赛,期间叫烧烤外卖吃坏了肚子,“差评却被说是同行恶性竞争,想到旅游网站的餐饮点评或许可以用来帮助训练模型,于是开始收集马蜂窝的数据”。乎睿数据表示,曝光马蜂窝数据造假,纯属顺手为之,没有针对任何个人或企业。

天眼查显示,乎睿数据成立于2018年1月11日,注册资本为102万元,吴昊、聂震、费之晔分别出资34万元,3人平均持股,各占33.33%的股份,其中吴昊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

乎睿数据在官方声明中提到,最近“捅了马蜂窝”的公司目前仅有3名成员:一位曾在Instagram担任广告组技术带头人,一位师从某一线NLP学者,一位3月末才从某10亿级IOT初创企业离职并放弃了原始股。

虽然乎睿数据成立不到一年且仅有3名成员,但因为在“马蜂窝数据造假”事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公司收获了足够的关注度。据“小声比比”创始人梓泉透露,这两天联系乎睿数据的已经有多家投资机构,但乎睿数据没有接受一家,专心和马蜂窝打仗。

对于数据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乎睿数据在声明中称:“我们对大量可疑行为进行了视频录屏幕,截屏截图和司法公证,并掌握了一些接管抄袭账号的马蜂窝内部员工的信息。”

面对起诉,乎睿数据表示,除了看得到摸得着的数据,并未将注意力过多投向其他方面,因此也从未评论过马蜂窝其他方面的优点或缺点。

对此,马蜂窝创始人兼CEO陈罡23日公开回应称,马蜂窝也已开始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但对相关表述中的大量“抹黑”行为,将交由法律判定。

律师:构成名誉侵权有两大标准

“马蜂窝数据造假”事件中的另一个重要角色是自媒体“小声比比”。

实际上,相比传统媒体,部分自媒体风控意识不强,把关流程欠缺,以致企业起诉自媒体渐成常态。比较著名的有摩拜起诉“磐石之心”、百度起诉罗昌平、京东起诉欧界传媒等,若按照时间来算,最早引起人们讨论的应该是阿里巴巴起诉葛甲“侵害名誉权”一案。

2014年,阿里巴巴以侵害名誉为由将自媒体人葛甲告上了法庭,称葛甲自2012年7月起就经常在网络上撰写文章攻击阿里巴巴。在庭审过程中,葛甲及其辩护律师认为,语言犀利只是写作方式,而原告阿里方面则认为评论也必须基于事实基础,如果没有,即构成侵权。

上海文飞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高飞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一些拥有自主数据挖掘和分析能力的机构向市场主体提出质疑无可厚非,但前提是目的正当、方式合法、依据充分,而不能信口开河、断章取义。

至于马蜂窝起诉乎睿数据和丁子荃名誉侵权,IT与知识产权律师赵占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乎睿数据来说,既然已经立案,法律风险肯定是有的,乎睿数据需要就发布的内容提供证据证明:马蜂窝确实有从其他网站抓取数据的行为。

“举证的责任主要是在被告,马蜂窝数据那么多,不可能把自己所有的数据都拿出来证明这些数据都是真的,乎睿数据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文章中说明的情况是有依据的,是属实的。”赵占领说。

有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专家提醒,网络诽谤侵权或伤害事实一经确认,侵权行为人或刑事犯罪被告人,必须依法接受治安或刑事处罚,并承担行政或民事责任,如涉及损害商业信誉,还需进一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侵害名誉权最主要的分歧和焦点就是行为人是否存在加害行为,高飞还表示,加害行为的认定,放在本案中,主要是看乎睿数据和自媒体的行为是否涉嫌侮辱和诽谤,这两点是鉴别是否侵犯名誉权的两大标准。

“如果马蜂窝不能举证证明被诉方‘捏造事实’,那么接下来马蜂窝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将包括:用户和被抓取数据平台有权要求其停止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消费者构成欺诈、广告上的虚假宣传、对投资人构成违约四个方面。”高飞进一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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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陈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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