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证券赣州一营业部被罚21万: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

每经编辑 杜宇    

12月18日消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赣州登峰大道证券营业部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20万元,并有一名直接责任人员被罚款1万元。

图片来源: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

据媒体报道,银河证券也不是第一次因为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被处罚了,7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对中国银河证券出具《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中国人民银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拟对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行为处人民币50万元罚款,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行为处人民币50万元罚款,合计处人民币100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公司在接受检查期间即立查立改,截至目前,公司已经进一步完善了反洗钱制度机制,细化了客户身份识别、客户洗钱风险等级管理、可疑交易报告等工作流程,加强了反洗钱监督检查和考核,加大了对历史存量客户持续识别力度,反洗钱相关系统功能也不断改进。公司今后将持续完善内控合规管理,切实做好反洗钱工作。

据了解,今年因“反洗钱法”被处罚的券商已经有6家,其中,银河证券是罚款金额最高的一家。此外还有5家分别为:华泰证券、第一创业证券、招商证券、国元证券、华安证券。

这些券商被罚的共同点,都是因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或《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或《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反洗钱”规定。央行的处罚金额从最低20万元起不等,并对公司和个人实行“双罚”。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证券时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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