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专访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键: 用好市场机制,防止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键表示,经济活动具有复杂性,由此产生的纠纷矛盾也很复杂。其中多数的问题,是可以通过市场自身的机制调整,或者是用民商事法律中的侵权、违约等责任来评价和处理的。仅仅只有少数触犯刑律、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才会被当作刑事追诉的对象。从这个意义上讲,对能用经济的办法来解决的问题,就多用经济的办法来解决。刑事手段是留在最后的手段,应当具有歉抑性,必须审慎适用。

每经记者 余蕊均 朱枚洁    每经编辑 杨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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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访者供图

我国经济发展能够创造中国奇迹,民营经济功不可没。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要下大气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其中包括“保护产权必须坚定不移,对侵权行为要依法惩处,对错案冤案要有错必纠”。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法治是关键。对微观市场主体而言,法治增强了营商环境的可预期性,能够有效降低企业评估投资的成本,同时维护了市场规则的公平透明,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实践中,检察机关如何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保障?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还须从哪些方面持续优化?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简称NBD)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键。

在他看来,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框架已经形成,执法、司法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各类市场主体的守法意识不断增强,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同时,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仍有短板和弱项,民商事法律领域的部分制度和规则尚不完善,刑事手段和强制措施对经济活动的介入还比较多,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遭遇保护难救济难的情况仍有发生,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采访中,他反复强调平等——保护产权、维护契约、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和法治经济的应有之义。面对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和不同性质的经济成分,如何做到依法平等对待、平等保护,如何公正处理出现的矛盾纠纷,真正维护市场经济的秩序和活力,对司法机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NBD: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必须坚定不移保护产权。在您看来,检察机关如何对接,可以发挥怎样的作用?

冯键: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关键,在于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作为检察机关来说,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和保障,是我们的应尽职责。这要求我们在内心里理解、认同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所蕴含的平等精神,才能够在具体处理案件时做到对公有制、非公有制等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对待、平等保护,公平公正地适用法律。

从检察工作角度抓好产权保护,有几个主要的任务:第一,依法惩处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财产权经营权等合法权益的犯罪,包括加大对商标专有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的保护力度,激发民营企业创新创造活力。第二,依法办理涉民营企业、企业家案件,确保实体和程序两个公正,守住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应有界线,坚决防止违法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第三,就是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针对涉及产权和民营企业、企业家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案件,以及政府不作为、乱作为等案件,我们的工作还要加强。另外,还要做好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办理的衔接。司法实践中有的侵犯产权刑事案件审结后,还存在附带民事责任追究难、关联民事案件的错误裁判纠正难等问题,也需要加强监督。

NBD:您提到严格防止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问题,具体应该如何防范和纠正?

冯键:首先在观念上要有个明确的认识,就是经济活动具有复杂性,由此产生的纠纷矛盾也很复杂。其中多数的问题,是可以通过市场自身的机制调整,或者是用民商事法律中的侵权、违约等责任来评价和处理的。仅仅只有少数触犯刑律、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才会被当作刑事追诉的对象。从这个意义上讲,对能用经济的办法来解决的问题,就多用经济的办法来解决。刑事手段是留在最后的手段,应当具有谦抑性,必须审慎适用。

在司法层面防范和纠正滥用刑事手段的问题,应该注意几个方面:第一,要坚持正确的定罪量刑标准。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认罪认罚从宽等法律原则和制度,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彼罪。通过严把检察环节逮捕关、起诉关,重大案件还要提前介入侦查向公安机关提出意见,把不构罪、不当罚的行为坚决排除在犯罪认定之外。包括对涉产权刑事申诉案件的审查处理,也要体现这样的精神。第二,严格规范适用强制措施。对进入刑事程序的案件,加强对限制企业家人身自由和对企业关停封、查扣冻等强制措施的适用把关,尽量减少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当影响。换句话说,就是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第三,就是要增强办案力量和提高监督水平。目前,我们正在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的改革,计划设立专门的经济金融犯罪检察机构和办案团队,加快专业化建设,这有利于我们提高把办案和监督工作做得更实更细。

NBD:四川省检察院在去年印发“川检10条”,被评价为“不回避民营企业维权的难点痛点”“很接地气”。请您介绍一下指导意见的背景和落地情况。同时,也请谈谈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民营经济保护工作中,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有什么建议和希望。

冯键:《新时代四川省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简称“川检10条”)是四川省检察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当前民营经济发展所需和本省检察工作实际所提出来的落实意见。主要的思路,是践行平等保护的理念,从加强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构建民营企业权益保护的多元化格局、强化组织保障等三个大的方面十项具体措施着手,对省内三级检察院如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提出精细化的规范和要求。因为调研准备比较深入,没有回避司法实践中的难点痛点,提的意见都很实在。从实施情况看,涉产权、涉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案件的办理和监督工作都有明显加强,依法监督撤案、不批准逮捕、决定不起诉、提起抗诉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等数据指标都有积极变化。从省“两会”会前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和会上审议讨论所反馈的情况来看,效果还比较好。从中看到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对司法平等保护的热切期盼,也更加坚定了我们做好这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谈到建议,这里有两点:第一,要有信心。通过改革开放四十年的探索努力和经验积累,我们创造了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逐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相应法律制度,这样的进步是历史性的。尽管当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但各地各部门都在积极想办法拿措施,努力与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一道解决问题。这给了我们重要的信心。第二,要明边界守底线。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主体依法主张权利也要依法履行义务。希望民营经济特别是成长中的中小企业能够像重视产品研发和营销那样,重视对自身法律风险的管理,善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更好地融入到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和维护中去。

责编 杨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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