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立法优化营商环境

继《四川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日前获表决通过后(将于8月1日起施行),7月29日,《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提请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每经记者 余蕊均    每经编辑 杨欢

为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四川加快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继《四川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日前获表决通过后(将于8月1日起施行),7月29日,《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提请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四川省发改委主任李刚在对条例草案进行说明时表示,《草案》共73条,包括总则、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法律责任、附则6章,主要内容涉及优化市场环境、提升政务环境以及打造法治环境等方面。

如针对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土地供应等问题,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按照“净地”要求向市场主体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的要求,加强商务诚信建设,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措施清单制度,充分发挥信用的激励和惩戒作用等。

据悉,《草案》在贯彻落实国家条例的立法精神和相关要求的同时,注重突出地方特色,立足四川实际,回应四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市场主体的需求与愿望。

一方面,总结了四川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将“12345”查处回应机制、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等具有针对性和导向性的制度,上升为立法中的条文,突出地方特色,同时,吸收了最新改革成果,推行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对新经济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体现新发展理念。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张建 摄(资料图)

责编 杨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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