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学位证书被撤销!天津大学、厦门大学两硕士由他人代写、买卖论文

每经编辑 张杨运

近日,天津大学和厦门大学两位同年毕业的硕士被曝其毕业论文存在高度雷同的情况。对此,7月10日晚,两所大学均发布处理通报,认定涉事两名学生存在由他人代写、买卖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均撤销其所获硕士学位,收回、注销硕士学位证书!

关于撤销刘宇宸硕士学位的公告

刘宇宸,女,2018年6月26日获得天津大学工程硕士学位,硕士学位论文题目:基于J2EE的环保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学位证书编号:1005632018110690。

经学校调查认定,刘宇宸的硕士学位论文存在由他人代写的事实,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六款规定的学术不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八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第五条和第六条之规定,经2020年7月10日天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通过后,决定撤销刘宇宸所获硕士学位(学位证书编号:1005632018110690),并收回相应学位证书。

关于2014级软件工程硕士林鲤涉嫌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处理结果通报

经厦门大学学风委员会调查核实,认定我校2014级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林鲤在其硕士学位论文撰写中存在买卖论文的学术作假,构成学术不端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处理办法》和《厦门大学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厦门大学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2020年7月10日审议表决,决定撤销林鲤的厦门大学硕士学位,撤回其硕士学位论文,注销其硕士学位证书(编号1038432018002369)。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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