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规定餐饮不设置最低消费额

据广州日报,9月18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稿》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发现消费者明显过量点餐时,应主动进行提醒劝告,不设置最低消费额或者以包间费等方式变相设置最低消费额。餐饮服务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额或者以包间费等方式变相设置最低消费额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责编 张喜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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