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地王”被收回 2亿保证金不退
每日经济新闻
2010年02月01日 11:43
2009年11月20日,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公司”)通过拍卖方式以50.5亿元竞得“顺义区后沙峪镇天竺开发区22号住宅用地”使用权,楼面价接近3万元/平方米,创下当年北京总价和楼面地价的“双料地王”记录。
NBD快讯 (每经记者 张敏 发自北京) 2月1日上午,北京市国土局发布通告称,由于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土地开发建设补偿协议》,大龙地产去年11月20日以50.5亿元拿下的“地王”被收回,这是北京首例“地王”被收回的案件。
通告同时称,大龙地产已交纳的2亿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009年11月20日,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公司”)通过拍卖方式以50.5亿元竞得“顺义区后沙峪镇天竺开发区22号住宅用地”使用权,楼面价接近3万元/平方米,创下当年北京总价和楼面地价的“双料地王”记录。
责编 韩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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