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交易佳兆业股份 一散户投资者被定罪
每经编辑 每经实习记者 蓬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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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2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官网披露,东区裁判法院裁定,散户投资者严敏行一项虚假交易罪名成立。控罪指,严敏于2010年11月8日就佳兆业(01638,HK)股份进行虚假交易,但严早前否认控罪。《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这并非严敏行初次触犯《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规定,在2009年证监会曾经裁定暂时吊销严敏行的牌照12个月。
此前已有违规先例
在2012年5月24日,证监会控罪指严敏行于2010年11月8日买卖佳兆业股份时,就合共约2亿股股份发出80个买盘,其后又更改或取消超过九成的买盘。证监会指严敏行并非佳兆业股份的真正买家,他造成市场对佳兆业股份有需求的虚假或具误导性表象,以协助其于同日卖出2408万股佳兆业股份,从而赚取56.87万港元的利润。
本次法院裁定显示,严敏行被判监禁三个月,缓刑三年,并须缴交罚款56万元港币,罚款额相当于他从虚假交易活动赚取的利润。法院亦命令严向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缴付调查费3.29万港币。案情指,严敏行曾发出多个买盘,藉此对佳兆业股份的需求营造虚假或具误导性表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这并非严敏行初次触犯 《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规定,在2009年8月26日,证监会曾经裁定暂时吊销严敏行的牌照,为期12个月,由2009年8月25日起至2010年8月24日止。原因是严敏行的交易行为涉及操纵市场价格以及造成虚假交易。
资料显示,严敏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从事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2类(期货合约交易)受规管活动。他被暂时吊销牌照前隶属协联证券有限公司,主要进行他本人的交易。
不会进行后续惩处
对于操作手法,证监会指出,严敏行采取一种俗称为 “搭棚”的策略,即多次更改或取消买盘,然后以相同价位重新入盘。严发出的买盘将头五条买盘轮候队伍的累计需求平均推高了逾30倍。
该等买盘大多并非真正买盘,并且在临近执行前或获部分执行后随即被更改或取消。严利用虚假买盘人为地抬高价位,当成功在这些价位沽出其全部佳兆业股份后,便取消所有买盘。
对于类似的的非真正买盘 (挂空单)交易,一位熟悉港股市场的上海律师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A股市场,监管机构着重处罚的违规事项是内幕交易或者操纵股价,但挂空单是否算是操纵股价的一种,是有争议的。
该律师还表示,仅仅挂空单并不会被当做操作股价进行处罚。挂空单只是整个操纵股价过程中的一部分,因为这一过程一般来说都是连贯的。
该律师进一步指出,内地在非真正买盘方面的监管没有那么严格,需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才能认定是否有操纵股价的嫌疑。
此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是否会有针对严敏行的后续处罚等问题致电香港证监会,证监会传媒咨询处的一位人士表示,一项违规就会有针对该项违规相应的处罚,证监会不会对严敏行再进一步处罚,虽然这是他的再次违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