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关于涉房企业再融资的口径未变

证监会:关于涉房企业再融资的口径未变。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2日表示,证监会关于涉房企业再融资的口径未变,对国务院相关规定明确的违规企业,将不给予上市融资或者再融资,如何掌握是否涉及违规有关政策的尺度,将依据国土资源部的认定意见。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3-08/02/c_125109617.htm

责编 张旭

Copyright© 2014 成都每日经济新闻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违者必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190017  

网站备案号:蜀ICP备19004508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20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