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旅游法》实施在即 发改委部署1400家景区优惠

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在今年国庆节期间全国约1400家景区门票价格实行优惠,平均优惠幅度约20%。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原金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原金 发自北京

昨日(9月27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在今年国庆节期间全国约1400家景区门票价格实行优惠,平均优惠幅度约20%。这是继去年国庆前国家发改委调整景区价格之后,连续第二年在国庆假期之前调整景区门票价格。

据国家发改委统计,此次全国共有湖北、广东、海南、云南和新疆5个省(区)的辖区内,所有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景区在国庆节期间实行门票价格优惠,除此之外,山西辖区内国有A级以上景区门票价格全年实行6~8折优惠。

国家旅游局中国旅游研究院产业所杨宏浩此前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降低景区价格,特别是门票价格,是民众所期望的,但短期内可能只能寄希望于公益性景区降价或免费。长期看,需要国家对景区管理体制、投资开发政策、定价和运营机制等进行系统设计。”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在国庆节前公布优惠方案,将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要密切跟踪监督有关政策的执行,对不按照规定实行门票价格优惠的景区,要依法进行查处并向社会公布。

杨宏浩认为,当前可以借鉴其他行业价格调控经验,制定景区门票双轨制,但需要出台更为详尽、且具有可操作性的细则。

据记者了解,国家发改委此轮调整景区价格还拥有一个背景,就是在10月1日,今年新颁布的《旅游法》将正式实施。

有行业内人士认为,新 《旅游法》的出台使得各旅行社在旅游价格方面逐渐趋于一致,旅游消费的质量成为消费者更关注的焦点。

旅游业涉及交通、餐饮、住宿多个领域,事实上假日经济对我国GDP的推动效应已经十分明显,以北京为例,2012年国庆黄金周旅游总收入87.95亿元,比2011年假期增长29.4%。

无可争议,目前旅游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新热点,近几年在我国经济低迷的情况下,旅游业平均增速在20%左右。

责编 祝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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