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与致歉
2014年11月12日,本报13版刊发了《第二、三大股东投反对票 中发科技担保议案被否》,文中将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发科技的关系表述错误。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中发科技的子公司。
本报就以上差错予以纠正,并向上述公司致歉。
本报编辑部
◆本报纠错热线:4008890008
◆电子邮箱:zongbianban@nbd.com.cn
责编 祝裕


2014年11月12日,本报13版刊发了《第二、三大股东投反对票 中发科技担保议案被否》,文中将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发科技的关系表述错误。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中发科技的子公司。
本报就以上差错予以纠正,并向上述公司致歉。
本报编辑部
◆本报纠错热线:4008890008
◆电子邮箱:zongbianban@nbd.com.cn
Copyright© 2014 成都每日经济新闻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违者必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190017
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20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