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贾康:建议取消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政策

作为一名“老财税”,贾康认为,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深入和债券市场发展,国债利息收入免税与当今市场化的金融环境已显得不相适应,不利于健全国债收益率曲线及降低财政实际融资成本。“从改革与发展的全局考虑,建议取消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政策。”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胡健    

每经记者 胡健

3月3日,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将在京开幕,委员们都关注哪些问题?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得了全国政协委员贾康的一份提案--《关于取消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政策的提案》。

作为一名“老财税”,贾康认为,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深入和债券市场发展,国债利息收入免税与当今市场化的金融环境已显得不相适应,不利于健全国债收益率曲线及降低财政实际融资成本。“从改革与发展的全局考虑,建议取消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政策。”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债利息免纳20%的个人所得税和25%的企业所得税。

贾康认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免税政策对提升群众购买国债意愿、促进国债发行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在我国改革深入和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免税政策的负面影响逐步显现。

他在提案中陈述了三点理由,分别是:免税政策降低了国债二级市场流动性;免税政策不利于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国债收益率曲线;免税政策增加财政实际融资成本;免税政策影响基金、理财等机构投资者的参与积极性。

贾康认为,表面看,免税政策使国债发行利率低于政策性金融债,但实际上长期以来国债与政策性金融债之间收益率的差别,远低于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这表明在剔除税收因素后,国债收益率相对于政策性金融债偏高,等于增加了财政实际融资成本。

针对他的建议,贾康特别在提案中写道:取消免税政策不会对国债发行产生负面影响。

贾认为,目前,国债市场化发行机制已相当成熟,滚动发行、续发行等制度完善,发行渠道顺畅,效果良好。面对居民个人发行的国债已降低到6.5%左右的份额。同时,国债具有的多种特有优势已经使其成为各类金融机构资产配置时不可替代的基础工具。

此外,取消免税政策后,由于国债名义收益率上升,同时境外投资机构又不需在国内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将大大提高国债对海外投资者的吸引力,推动我国国债“走出去”,助推人民币国际化。

在提案最后,贾康还给出了具体的实施方案:综合考虑我国当前国债种类、投资者结构以及相关税制,取消免税政策可采取以下思路:对持有记账式国债获得的利息收入,机构投资者征收25%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投资者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储蓄国债的利息收入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责编 赵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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