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尔再收深交所关注函 延期股东大会被问是否合规

离上一次深交所向康达尔发出关注函才10余天,除了对康达尔此次无故延期股东大会表示关注之外,深交所对康达尔之前对关注函的回复也并不满意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王志福    

每经记者 王志福

康达尔(000048.SZ)上周五(6月24日)晚间紧急披露的两份公告引起了深交所的注意。6月27日,深交所针对康达尔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与《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公告》两份公告的合法、合规性表示了关注,并提出三点尖锐问题,让康达尔进行进一步的说明。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离上一次深交所向康达尔发出关注函才10余天,除了对康达尔此次无故延期股东大会表示关注之外,深交所对康达尔之前对关注函的回复也并不满意。

深交所提三点疑问

延期举行股东大会是否合规,成为深交所对康达尔的第一个问询内容。根据证监会以及康达尔的相关规章制度,“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

而在康达尔6月24日的相关公告中,康达尔将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日期延期到了2016年8月30日。

深交所第二个问题则是“股权登记日保持不变是否合规”。按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第十八条,“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康达尔原股东大会拟定的召开日期为2016年6月29日,原拟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22日。而在其延期股东大会的公告中提到,“延期召开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在上周五的公告中,康达尔提到“公司尚存在多项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截至目前尚未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深交所于是提出第三个问题:在此前提下进行股东大会的时间延后,如何保障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合法权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深交所还提到了上一份关注函:“请公司补充提供全体董事对京基集团三项临时提案材料进行审核,认为上述三项临时提案不符合相关规定,不能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证明材料(如相关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签字确定等)”。

离上一份深交所的关注函才10多天,此次除了对无故延期股东大会进行发问之外,深交所显得对康达尔之前的关注函回复也并不满意。

值得注意的是,深交所6月27日的关注函中相比于上一份关注函中“请你公司董事会就上述问题进行专项说明”表述之外,还出现了“请你公司法律顾问进行核查并出具结论明确的法律意见”字句。

京基临时提案被康达尔否定

在深交所27日的关注函中提到了京基集团的三项临时提案,监管层“要求康达尔补充提供全体董事对京基集团三项临时提案材料进行审核,认为三项临时提案不符合相关规定,不能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证明材料”。

6月20日,康达尔曾发公告称,收到股东京基集团《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要求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21项临时提案。临时提案的主要内容为,请求股东大会罢免公司现任的全体董事和监事并重新选举新的董事和监事,同时要求公司撤销《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并撤回相关案件起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1项临时提案中有18项是新增提案,而3项是与之前相同的议案,即终止履行与中国建筑签署的施工合同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修改董事长工作细则的议案。

康达尔针对上述临时提案表示,公司董事会就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资格及提案材料等进行了审核,认定该等临时提案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定不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不过,在京基集团对《每日经济新闻》书面回复中,则对此发表了不同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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