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限或下限申报511笔 “季秦”账户被股转限制交易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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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全国股转系统发布对“季秦”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文件指出,经查明,“季秦”有以下违规事实:5月15日至26日,“季秦”账户在参与协议股票交易的过程中,以接近申报有效价格范围上限或下限的价格累计申报511笔,合计455.553万股,涉及74只股票。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九)项关于“申报或成交行为造成市场价格异常或秩序混乱”的规定。

“季秦”账户此前在参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交易过程中曾多次因违规被处罚:2015年6月15日、2017年2月28日先后2次被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2015年11月24日、2016年4月14日先后2次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2017年3月30日、4月11日、4月27日先后3次被采取电话警示措施。然而“季秦”无视前期监管决定,屡教不改,违规情节严重。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季秦”此次违规行为属于可从重实施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股转系统指出,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对“季秦”采取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的自律监管措施。限制证券账户交易期为三个月,自2017年6月3日至2017年9月3日。

当事人“季秦”,男,1958年9月4日出生。

责编 曾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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