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药业大股东承诺履行期限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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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药业(600329)9月19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天津市医药集团《关于医药集团承诺事项履行期限延期的通知》。在2015年中新药业实施非公开发行事项过程中,天津市医药集团出具承诺,针对其下属的医药商业业务板块,将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通过对外转让 50%以上股权的方式将相关企业的控股权转让予独立第三方,或通过资产重组等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将下属的从事医药商业业务板块公司的相关业务注入上市公司平台。

天津市医药集团下属的医药商业板块公司为太平公司,2015年初,天津市医药集团按照承诺计划推进太平公司股权转让事项,准备在承诺期限之前履行承诺。由于太平公司实际经营业务仍需做进一步梳理,天津市医药集团一直在梳理其所属资产关系,决定对原承诺事项履行期限延期至2018年12月31日。

9月19日,中新药业分别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事项履行期限延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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