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席人员建言:有序推进债务清理同时避免造成半拉子工程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进行审议时建议,要高度重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要采取措施摸清隐性债务底数,严控债务增量,落实“谁负债、谁偿债”的责任追究制度,终身问责、倒查责任。但在有序推进债务清理时也要依法合理区别对待,避免造成半拉子工程和不必要的社会损失。

每经编辑 冯彪    

每经记者 冯彪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财政部部长肖捷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之后,9月26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主要意见。

出席人员普遍认为,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基本平稳,积极的财政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全国财政收入增长较快,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等支出增幅均高于总支出增幅。

不过,也有出席人员提到,当前也存在一些制约收入增长的因素,下半年财政收入形势不容乐观,完成全年预算仍需付出艰苦努力。

为更好支持经济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确保完成全年预算,许多出席人员也提出了建议。

针对地方政府债务问题,许多出席人员指出,尽管目前我国地方政府法定限额内的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地方政府在法定限额以外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借债务的问题严重,对由此可能引发的财政金融风险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具体来说,有出席人员提到,新修改的预算法赋予地方债合法地位,希望开前门堵后门,现在是前门开了,后门却没堵死,一些地方政府仍然在违法违规举债和变相举债。

出席人员建议,要高度重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要采取措施摸清隐性债务底数,严控债务增量,落实“谁负债、谁偿债”的责任追究制度,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另外,出席人员还建议,要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活动,有效防控隐性债务风险。

近两年来,有关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文件密集出台,这些措施十分必要也很及时。但有的出席人员指出,现在的难处是不刹此风风险会加大,而急刹此风又会产生许多烂尾工程。

对此出席人员建议,当前要有效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同时,要从实际出发,合理处置现有隐性债务。建议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解决地方隐性债务问题的有效办法,分类指导处理,既要有序推进债务清理,提高透明度,控制总体风险,又要依法合理区别对待,避免对地方政府公信力产生负面影响,避免造成半拉子工程和不必要的社会损失。

 

 

 

责编 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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