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就《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7月4日,国家发改委通过官网就《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提出禁止新建独立燃油汽车整车企业,禁止现有汽车整车企业跨乘用车、商用车类别建设燃油汽车生产能力等。新建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不得在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或是存在同产品类别新能源汽车僵尸资质,或是现有同产品类别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产量未达到建设规模的80%的省份建设。支持社会资本投资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等,支持国有汽车企业与其他各类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以下为全文:

关于就《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适应汽车产业改革开放新形势,完善汽车产业投资管理,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了《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8年8月4日前,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并将意见传真至010-68501571,或将邮件发送至jxzbc_cys@ndrc.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7月4日

责编 王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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