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取消棚改项目货币化安置购房奖励政策
每日经济新闻
2018年08月30日 12:08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取消棚改项目货币化安置购房奖励政策的通知》称,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商品房销售价格,鼓励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安置。
新启动实施的棚改项目取消货币化安置购房奖励政策,鼓励有条件的棚改项目新建一定数量的回迁安置住房。
7月12日,住建部召开棚户区改造工作吹风会时指出,要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应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而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地方,可以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责编 余冬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