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伟民:产权制度改革不完全等同于所有制改革

9月16日~17日,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指导,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主办的“2018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专题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期间,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央财经领导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杨伟民在发言中提到,产权制度改革不完全等同于所有制改革。所有制改革是变动所有权,产权制度改革可以不动所有制。

每经记者 李可愚    每经实习编辑 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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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方供图

9月16日~17日,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指导,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主办的“2018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专题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会议期间,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央财经领导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杨伟民在发言中提到,要素市场化改革就是要大幅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使市场在要素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而未来要素市场化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对此,他指出,除极少数超大城市、中心城区以外,其他城市的户籍都应该放开,在条件成熟时,要逐步实现户籍、居住证、身份证“三证合一”。

此外,而就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话题,杨伟民指出,产权制度改革不完全等同于所有制改革。所有制改革是变动所有权,产权制度改革可以不动所有制。民营企业的成长是所有制改革的成果,国有企业改革和农村改革则是在不动公有制的基础上的一种产权制度改革。

他强调,“如果我们过于纠缠于公有制还是私有制,国有企业改革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就无法深入下去。但是,如果放在产权制度的视野里,就可以在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这样一个条件下,大踏步地推进国有企业、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带来新的改革红利和发展的红利。”

在完善产权制度方面,杨伟民着重指出,要允许科研人员拥有其应该拥有的科研成果的产权。他就此表示:“科研成果是科研人员的大脑和资本共同创造的,科研人员在科技创新中是居于支配地位的生产要素,资本实际上是依附于科研人员的,这项改革推开了,创新才能成为驱动发展的主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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