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暂停网贷中介开展高校“校园贷”业务

重庆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管理的通知》,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信息中介机构开展高校在校学生网贷业务,禁止小额贷款公司发放校园贷,未经批准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进入高校宣传推广信贷业务和为高校在校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重庆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各高校须加强校园网贷信息监测,防止通过课堂、传单、微信朋友圈等形式吸引在校学生参与网贷;加强不良网贷风险警示和教育引导,高校须向每一名学生发放网贷风险告知书并签字确认;金融、公安等部门将加大高校不良网贷问题查处力度。

同时,为满足高校在校学生在消费、创业、培训等方面合理的信贷资金和金融服务需求,重庆市相关部门将定期发布针对高校在校学生信贷服务的合法金融机构名录;为确保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等基本需求,相关部门还将加强学生精准资助和帮扶援助,加强对参与不良网贷高校在校学生的帮扶,切实防止出现学生因无力还贷而发生恶性事件。

新华社记者 黄兴

责编 李语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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