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四地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30亿元

每经记者 张钟尹    每经编辑 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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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2月10日,审计署发布《2018年第三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审计结果显示,部分地区违规举债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仍是较为突出的问题。

根据审计署披露的情况,多数被审计地区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在有序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效果,但陕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黑龙江省以及湖南省的4个地区以签订借款合同等方式,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30.01亿元。

其中,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陕西省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过签订借款合同的方式,分别从咸阳高科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咸阳高新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借款3.88亿元、7.53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截至2018年8月底,共计形成以财政资金偿还的政府隐性债务11.41亿元。

2017年8月至2018年3月,湖南省湘潭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将市政道路等公益性资产售后回租的方式违规融资14.6亿元,用于借新还旧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18年9月底,形成以财政资金偿还的政府隐性债务13.6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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