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雏军案”再审落幕:三项罪名仍留一罪
十年漫漫申诉路,4月10日,“顾雏军案”再审落下帷幕。判决撤销原判对顾雏军虚报注册资本罪以及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改判对其挪用资金罪的量刑。
每经记者 李少婷 欧阳凯 每经编辑 陈俊杰
广受关注的“顾雏军案”再审今日(4月10日)宣判。
上午9时,顾雏军身着一身黑色西装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外等候开庭,他要等候再审最后的结果。
10时左右,“顾雏军案”再审落下帷幕。最高法公开判决显示,撤销原判对顾雏军虚报注册资本罪以及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改判对其挪用资金罪的量刑。
顾雏军,早年间发明格林柯尔制冷剂,随后下海经商,并通过多次收购建立格林柯尔系集团,风头最盛时控制科龙电器等5家上市公司,坐拥中国冰箱市场半壁江山,2005年被正式拘捕。
4月10日上午9时,顾雏军(右三)正在等待开庭 图片来源:顾雏军助手供图
撤销两项罪名,更改一项罪名量刑
最高法4月10日公开宣判,判决撤销原判对顾雏军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定罪量刑部分和挪用资金罪的量刑部分,对顾雏军犯挪用资金罪改判有期徒刑5年(已执行完毕)。
就顾雏军而言,这意味着两项罪名的撤销,以及一项罪名量刑由有期徒刑8年改为有期徒刑5年。而此时距离2005年顾雏军被警方正式拘捕已有14年,距离2012年其出狱也已经7个年头。
无论是在中国司法史还是商业史上,“顾雏军案”都烙下了深深的印记,它被喻为是中国改革开放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顾雏军案”再审被视为向外界透露了两个重要的信号:国家对产权保护的重视,以及增强民营企业家信心的努力。
就此次“顾雏军案”再审判决具体而言,最高法方面答记者问表示,顾雏军等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以不实货币置换无形资产出资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但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不构成犯罪,原审判定顾雏军等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应追究顾雏军等人的刑事责任。
十年申诉终获再审
顾雏军曾是享誉中国的商业人物。2003年,央视为顾雏军颁发了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奖。2004年初,顾雏军登上“胡润资本控制50强”,同登榜单的还有柳传志、丁磊和张瑞敏等。
但转折随着2004年8月“郎顾之争”爆发到来。彼时,学者郎咸平对顾雏军的并购行为提出质疑,称顾雏军大量挪用科龙电器的现金流完成各项收购,涉嫌违规。2005年,顾雏军因涉嫌虚假出资、虚假财务报表、挪用资产和职务侵占等罪名被警方正式拘捕。2007年,格林柯尔在香港退市,“格林柯尔系”瓦解。2008年,顾雏军因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款680万元。
2017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根据相关规定,决定提审顾雏军一案。在接到再申通知次日,顾雏军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回忆,二审结果下来后,他在狱中写申诉书,直到2012年出狱,2013年开始正式申诉,2014年最高法指示广东高院受理再审申诉。
十年漫漫申诉路,随着再审通知的到来,顾雏军感触很深。“前几年我努力还更大一点,现在都已经疲了,在我快绝望的时候这个下来了,要感谢这个形势。”接到再审通知次日,顾雏军向记者感慨道。
再审判决落定,顾雏军目前尚未就再审判决结果发声。实际上,顾雏军在此次宣判前或许已经预估到了这样的结果。“明天可能有两个结果,要么是完全无罪,要么是可能有一条罪。”4月9日下午,顾雏军对记者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