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收到上交所通报批评处分
南宁百货12月19日公告,收到上交所对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公司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导致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不真实、不准确;公司未及时披露可能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上交所决定,对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兼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覃耀杯,时任董事会秘书周宁星予以通报批评。
责编 王鑫


南宁百货12月19日公告,收到上交所对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公司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导致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不真实、不准确;公司未及时披露可能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上交所决定,对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兼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覃耀杯,时任董事会秘书周宁星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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