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建议青岛“新冠高架”改名,官方回应:命名合法不予更改

每经编辑 周宇翔

近日,位于山东青岛的“新冠高架桥”因名字引热议。近日,有网友致信青岛市政府信箱称,“新冠疫情影响严重,老百姓对‘新冠’非常厌恶,家住青岛市北区新冠高架路附近,每天上下班都需要通行‘新冠’高架路,心里感觉总不得劲。我们坚信‘武汉’必将战胜‘新冠’,为此建议青岛市将‘新冠’高架路更名为‘武汉’高架路,以表示武汉必胜,中国必胜的信心。”对此,青岛市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答复表示:新冠高架桥是2011年由市政府命名,命名合法合规,为了保持地名的稳定性,可改可不改的地名,一般不予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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