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证监局对TCL科技年审问题出具警示函

每经编辑 步静

4月29日,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网站发布了《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张媛媛、李秉心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据介绍,广东证监局对TCL科技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张媛媛、李秉心执业的TCL科技2018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延伸检查,发现在审计执业中存在截止性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细节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分析性程序执行不到位、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四大问题。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封面图来自: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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