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3号——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

为便利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等基金场外份额转让,深交所建立了基金通平台,并制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3号——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

每经记者 李娜    每经编辑 叶峰    

1月28日,深交所公告,为便利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等基金场外份额转让,深交所建立了基金通平台,并制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3号——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该指引实施初期,基金通平台仅支持通过报价转让方式转让基金份额,询价转让方式的具体实施时间由深交所另行通知。

据记者了解,基金通平台(也即场外平台)改造是为了实现投资人用开放式基金账户通过销售机构来转让REITs份额和ETF份额,初期先上REITs份额,而场外平台的份额是由做市商从场内搬运而来,即:做市商将持有的REITs或ETF份额从场内的证券账户转托管到场外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然后再与投资者之间进行交易。

交易方式拟采用报价转让和询价转让。报价转让是做市商持续发布报价,投资者提交指令与做市商成交。而询价转让则是投资人向全市场或部分做市商提出询价,做市商应答询价后,投资者进行确认成交。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500470853

责编 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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