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王艳:快递公司必须送货上门,应将服务“做到家”

每经实习编辑 李泽东    

据中国新闻网微博3月8日消息,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公交集团第三客运有限公司8路车队驾驶员王艳建议,快递公司应完善送货上门,将服务“做到家”。

她在调研中发现,目前在天津多数快递公司存在快递不上门的情况,超过70%的收件人对此表示极度不满意

快递公司必须送货上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特需人群购物,快递公司要将送货上门与投放到代收点、快递柜区分开来。

据中国政府网,我国《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据悉,《快递暂行条例》由国务院于2018年3月2日发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中国新闻网微博、中国政府网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50043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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