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以岭药业发布说明

每经编辑 李泽东    

以岭药业订阅号4月20日晚间发布关于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外包装形式及所使用商标的说明。

以岭药业称:目前,市场上在有效期内的连花清瘟胶囊产品、连花清瘟颗粒产品有两种外包装形式,分别显示“以岭”和“连花”两个商标,公司因优化产品分类管理,将呼吸系统相关产品现已统一用“连花”商标。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以岭药业订阅号报道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501005985

责编 李泽东


Copyright© 2014 成都每日经济新闻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违者必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190017  

网站备案号:蜀ICP备19004508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20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