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转系统对上陵牧业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每经记者 陈俊杰    每经实习编辑 杨夏    

4月27日,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出具警示函,对上陵牧业(430505.NQ)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对象包括:上陵牧业 ;史仁(任公司董事长);沈致君(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伟莉(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记者注意到,涉及违规事实为会计差错更正和信息披露违规。股转系统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做出如下决定:对上陵牧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史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沈致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李伟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于上述惩戒,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责编 陈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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