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披露实控人被立案事项,民生科技及相关责任主体被口头警示

每经记者 董兴生    每经编辑 陈俊杰    

12月14日,新三板挂牌公司民生科技(NQ832996)披露,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此前,民生科技实际控制人胡卫林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并于2022年11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

不过,民生科技未及时披露上述信息,后于2022年11月28日补充披露了上述信息。

民生科技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年11月12日发布)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针对上述违规行为,董事长胡为民、董事会秘书丁亭玉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民生科技的上述行为负有责任。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民生科技、董事长胡为民,董事会秘书丁亭玉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责编 董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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