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预告披露不及时 梅雁吉祥及董事长等被通报批评

每经记者 孔泽思    每经编辑 张海妮    

6月11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梅雁吉祥(600868.SH,股价1.82元,市值34.55亿元)下发了《纪律处分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梅雁吉祥于3月16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亏损7500万元至1.05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7800万元至1.08亿元。4月18日,梅雁吉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归母净利润亏损1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1.02亿元,全年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降幅。

上交所表示,梅雁吉祥2023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应当在2023年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及时、准确地披露业绩预告,以明确市场预期,但公司迟至2024年3月16日才予以披露,业绩预告披露不及时,未向市场及时揭示业绩亏损的风险。

梅雁吉祥及有关责任人提出了异议:其一,公司业绩预亏主要是对广州国测规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商誉计提,主要受客观情况变化影响所致,不存在主观故意;其二,公司在判断业绩将发生变化后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向监管汇报具体情况、及时补充披露业绩预告并提示风险。公司补充披露后,市场未出现大幅波动,且未引发舆情关注。

对于这一申辩理由,上交所不予采纳,并决定对梅雁吉祥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能勇、财务总监刘冬梅、董事会秘书胡苏平给予通报批评。

资料显示,梅雁吉祥成立于1993年,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水力发电、地理测绘信息、制造业等,并于2023年探索开拓新业务,布局新型能源领域和储能等项目。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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