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部分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按总体9:1实行央地共担

每经记者 李宣璋    每经编辑 陈星    

每经讯 7月31日,国新办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符金陵在回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对汽车报废更新、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家电以旧换新等领域补贴资金,按照总体9:1的比例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担,对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中央财政承担比例分别为85%、90%、95%,大幅减轻地方支出压力。同时,赋予地方更大自主权,除中央已明确标准的支持品类外,安排一定规模的资金,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其他品类消费品以旧换新。具体支持品种和标准,由地方自主确定,更好释放消费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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