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热评|“对公司具体业务不太了解” *ST广道独立董事如何勤勉尽职?

每经编辑 刘宏业    

每经评论员 吴泽鹏

6 月 17 日 ,*ST 广 道(BJ839680,股价2.96元,市值1.98亿元)复牌后股价大跌29.92%,随后两日分别下跌17.17%、17.09%。此前,公司公告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提示存在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此次事件中,除公司董事长等相关人员外,独立董事安秀梅、王洋也被给予警告,并分别被处以60万元罚款。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10月至今,安秀梅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同期,王洋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然而,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王洋对在公司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职“不是很了解”。安秀梅在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也直言“对公司具体业务不太了解”。这样的辩解令人震惊,当公司的核心监督者与实际业务严重脱节,所谓的勤勉尽职从何谈起?

事实上,自2023年9月4日起正式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已对独立董事的履职要求作出明确规定,要求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且每年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15日。在2024年的述职报告中,安秀梅和王洋均声称已满足相关要求,并表示在工作中做到了“勤勉尽职”。但现实情况是,他们连公司具体业务都不了解。

为改善这一状况,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强化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第一,重塑“勤勉尽职”的实质内涵。当前,不少独立董事对“勤勉尽职”存在认知偏差,其述职报告往往只是参会签到等程序性记录。对此,建议监管部门明确独立董事必须具备理解公司运营的基本能力,比如能够识别财报关键科目的异常变动、核查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工商关联信息、深入理解行业商业模式本质等,同时要求独立董事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对异常事项及时提出质询。

第二,进一步细化量化评价标准。对于规定的现场累计不少于15个工作日的工作内容,应进一步细分,明确包括实地业务核查(如调研车间、仓库)、凭证抽查(如大额交易合同、资金流水凭证)、客户和供应商验证等具体工作。同时,要求独立董事在年度述职报告中,详细说明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避免“现场履职不少于15个工作日”这样的笼统表述,将程序正义切实转化为实质监督。

第三,构建完善的履职支持体系。例如,设立公开的独立董事履职管理系统,一方面借助外部力量为独立董事提供支持,改变其“单打独斗”的工作状态;另一方面,通过该系统对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促使其不断成长。

独立董事制度是上市公司治理的关键环节,但实现有效监督不能仅依靠独立董事个体的履职自觉,还需要监管机构、上市公司、中介组织等多方协同合作,共同推动独立董事实质监督价值的真正实现。

责编 刘宏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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