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据《稳定币条例》,虚假声称自己为持牌人或申请人均属违法

每经记者 黄婉银    每经编辑 董兴生    

7月29日,香港金融管理局(以下简称“金管局”)就2025年8月1日起实施的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发布多个指引文件。

金管局鼓励有意申请牌照的机构于8月31日或之前联系金管局,让金管局可传达监管期望并适当提供反馈。发牌将是一个持续进行的过程,如个别机构认为已准备充分并希望尽早获得考虑,应于9月30日或之前向金管局提交申请。

截至今日,金管局尚未发出任何牌照。

金管局提醒市场参与者,在进行公众沟通时应谨慎行事,避免发表可能被误解或造成不切实际期望的言论。其中,根据《稳定币条例》,虚假声称自己为持牌人或申请人均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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