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镇干部擅自离岗后8年多未到单位上班,当地公告:限期返岗,否则解聘!官方回应:已成立工作组调查,其工资及养老、医疗等福利已停发
每经编辑 段炼
8月5日,“陕西汉中一镇干部8年未上班”的消息在网络上引发热议。
公开信息显示,8月1日,陕西省城固县三合镇人民政府登报称,鲁某强于2016年12月离岗。该同志未按程序办理相关离职手续而擅自离岗,至今一直未到单位上班。在此期间,单位以各种方式与该同志联系未果。现以公告方式通知该同志于2025年8月10日前返岗,如逾期不归,该单位将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工资、养老、医疗等福利已停发
当地已成立工作组调查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记者从三合镇政府、城固县人社局获悉,公告属实,鲁某强系事业编制人员,疑失联多年,其离岗后已停发工资。
三合镇政府工作人员称,2016年前,鲁某强是城固县农业部门驻镇农技站工作人员,不归镇政府管理。2016年底机构改革时,农技站划转到三合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鲁某强应归镇政府管理。农技站划转到镇政府后,没见过鲁某强来单位上班,不知去向,“我们在人事系统里,也没查到他在该县其他单位上班。”城固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表示,农技站已划转至镇政府多年,暂不了解鲁某强的事。8月5日上午,三合镇政府、城固县人社局均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目前仍未联系到鲁某强,正在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城固县人社局回应称,人社局一直在与三合镇相关部门沟通此事,但镇里面也联系不上鲁某强,解聘手续无法办理。擅自离岗后,他的工资,养老、医疗等福利就停发了。其他情况,县人社局会进一步核查。记者根据三合镇政府工作人员提供的鲁某强预留的手机号,联系到一名男子,对方称自己并不是鲁某强,已使用该手机号3年。城固县三合派出所值班人员称,近期未接到关于镇干部鲁某强失联的警情。城固县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鲁某强的相关情况需由其单位或家人来了解。城固县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长期联系不到当事人,用人单位会采取登报等措施通知当事人,直接开除或解聘前,用人单位需向人社局等部门打报告说明情况,再走相应的程序。根据规定,事业编制人员在一定时间内连续旷工30日,会被解聘。
城固县委组织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该部门已关注到鲁某强的事,正在了解情况。农技站划转至镇政府前后的两个用人单位及人社部门,可能存在管理不当的情况。5日下午,城固县权威部门一官方人士表示,该县高度重视此事,县领导已开会部署,成立了工作组,正在调查处理此事。初步核查,鲁某强工资已停发多年,当地暂未联系上他,警方正在追踪。
公告是否属实?鲁某强为何8年未上班?三合镇人民政府为何8年后才通过公告方式对无法联系的聘用人员发出限期返岗的通知?《法治日报》记者联系了三合镇人民政府,对方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公告属实。此前,该单位曾联系鲁某强本人未果,又联系其家人,亦不知其去向。其他情况不太清楚。
律师:连续旷工超15个工作日就可以解聘
随着热度的不断攀升,该事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也随之而来:鲁某强未按程序办理相关离职手续而擅自离岗8年,其所在单位对其应如何处理?三合镇政府通过公告方式对鲁某强发出限期返岗的通知,如逾期未归,能否将其解聘?
据《法治日报》,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慕丽律师表示:
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鲁某强所在单位应根据上述规定对其进行年度考核并进行结果评价。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根据上述规定,如果鲁某强存在上述情形,镇政府可依据该条款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理。
至于逾期未归能否解聘,公告送达是送达方式的一种,指用公开宣告的方式(如张贴在布告栏内或公共场所,或者登报、广播、门户网站刊登或在电视上播映等)送达文书,通常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采用。单位在受送达人鲁某强长期联系未果无法直接送达时,可以公告形式履行告知义务,若鲁某强在文书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仍未返岗,解聘决定即产生法律效力。
编辑|段炼 盖源源
校对|何小桃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极目新闻、法治日报、公开资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