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要求疾控中心尽快查清事实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金微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金微 发自北京
黄金大米风波持续近半月之后,卫生部昨日(9月11日)作出公开表态,要求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一步加大调查力度,尽快查清事实,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
“黄金大米试验”论文的发表单位《美国临床营养学》表示将对事件调查,该杂志的主管单位“美国营养学会”也表示将对投诉进行处理。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昨日在回答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关于“转基因试验的规定”的提问时强调,在卫生领域,卫生部对于开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包括生物医学的伦理研究,有着明确的规定。
邓海华介绍,国际医学科学组织理事会和世界卫生组织曾联合制定了一个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国际伦理准则,国内也一直在遵循国际上的惯例。按照卫生部2007年颁布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规定,人体试验的先决条件是在完成大量临床前研究,证实其安全性、有效性,经食品或药品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临床试验的批准证书,然后经过伦理委员会批准,再经受试者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同意后,才可以开始人体试验。
湖南儿童试验的伦理审查也是此次争议的焦点。中国疾控中心9月5日发表的调查结果中称,卷入此事的中疾控研究员荫士安称该项目是美国与浙江医学科学院的合作项目,且已经过了浙江医学科学院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浙江医学科学院有关负责人曾表示确实审查过,但该项目并未在审查期限内实施。
9月10日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布了黄金大米的调查进展,称未参与黄金大米研究,该项目也未提交卫生部审批。疾控中心研究员荫士安因卷入此事且说法前后矛盾,已被停职并接受调查。
湖南儿童是否吃转基因大米依然扑朔迷离,涉及论文的几方说法互相矛盾。“塔夫茨大学的回应语意含糊”,中国科学院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王铮认为,如果在实验中让儿童食用了“黄金大米”,却没有告知儿童监护人实验的具体操作及可能造成的风险,不仅违反科学伦理甚至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