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提加强环保立法 环保成效和地方政府考核挂钩

全国人大将加强环境保护立法 ,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二是加强检查,将环保成效和地方政府考核挂钩。

每经网北京3月4日电(实习记者 李彪)  2013年3月4日上午11时许,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一楼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就会议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的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傅莹在回答有关生态环境的提问时说,我们必须承认,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中国经济快速发展,我们付出了沉重的环境代价,我们做了不少努力,已经制定了30多部法律,在环境保护上我们面临的形式还是相当严峻。全国人大将加强环境保护的立法,加强和完善、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护法》。

傅莹表示,目前我国环保法律上还有改进的余地,从单项资源利用的角度来说,离系统的规范还是有差距的,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

接下来,全国人大将加强环境保护立法 ,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二是加强检查,将环保成效和地方政府考核挂钩,对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施行控制,包括机动车污染等;三是跨行政区域污染施行联防联控,鼓励支持绿色消费。

责编 刘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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