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确网络市场发展计划 5年内总成交额达2万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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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徐超 发自浙江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6月17日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浙江出台新政明确网络市场发展计划,明确3-5年内,要实现网络市场250家,网络市场成交额达到2万亿元的这一总体目标。

公开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浙江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超万亿,同比增长25%以上,居全国首位。

根据浙江省工商局出台的《关于促进网络市场快速有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鼓励网络市场主体名称体现行业特点,允许使用“电子商务”或表明其行业特点的各类新兴行业用语作为行业表述。在不违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电子商务企业可以使用包括自有网站中文域名在内的个性化词语作为企业名称的字号(商号)。

政策还放宽了浙江电子商务企业等新兴网络行业的经营范围。浙江电子商务企业可以使用“网上经营××”或“网上提供××服务”等作为经营范围。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未包含的新兴网络经济行业,登记机关可以根据企业申请,参照《新兴行业企业登记试行意见》(企函字〔2012〕4号)的规定,依法灵活核定其经营范围。

对于取冠“浙江”字样的电子商务企业,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可以分期出资。电子商务企业组建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放宽到1000万元,子公司数量放宽到3个,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放宽到3000万元。

免征网络市场主体登记费。自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免征各类网络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获悉,除了对网络市场的发展给予政策支持外,浙江还出台规章制度约束网络市场。如明确建立网络市场打假维权联络员制度,加强工商与网络市场打假维权联络员间、工商与网站间的信息交流和指导服务,及时受理公众举报投诉,并接受社会的监督。有条件的网络市场还要求设立消费维权预赔基金制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要严厉打击利用网络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和从事非法传销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网络市场经营秩序。

网络广告的行为也被要求进一步规范。政策明确要求大力扶持网络市场举办者依法开展网络广告代理、发布等业务,鼓励广告主通过发布网络广告,宣传自身形象,提升自身产品或服务的知名度。同时充分发挥国家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落户浙江的优势,加强对网络广告发布的实时监测,严肃查处网络广告违法行为,规范网络广告经营秩序。

责编 何建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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