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军死缓
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宣判,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NBD
责编 祝裕


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宣判,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NBD
Copyright© 2014 成都每日经济新闻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违者必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190017
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20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