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行与汇丰达成内地与香港互认基金业务合作协议

今日(6月11日),交行与其战略合作伙伴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宣布,双方就中国内地与香港两地互认基金业务合作已达成协议。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袁君    

每经记者 袁君

交通银行与其第二大股东的合作日益密切。

今日(6月11日),交行与其战略合作伙伴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宣布,双方就中国内地与香港两地互认基金业务合作已达成协议,凭借各自的境内外优势,继续巩固和深化合作,共同推进这一新业务在两地全面开展。

根据该合作协议,双方将根据内地和香港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出台的基金互认制度的相关规定,开展内地与香港互认基金的代销、代理等业务的全面合作,并在金融业务创新和金融服务需求等领域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流。

交通银行党委委员、候任副行长王江表示:“近年,双方积极把握中国企业走出去及人民币国际化趋势,在境内外银团贷款、离岸发债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实现了互惠共赢、共同发展。此次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机制的建立,进一步拓宽了双方合作空间。”

汇丰大中华区行政总裁黄碧娟表示:“两地基金互认再次彰显了香港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中的关键作用,对于香港金融市场多元化发展亦具有重要意义,并将巩固香港作为区域资产管理中心的地位。内地与香港两地基金互认业务合作协议的达成,是汇丰与交行在证券服务领域战略合作的最新进展。”

在此之前的5月22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就开展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工作正式签署《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的监管合作备忘录》。

责编 刘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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