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N”个配套文件将密集公布 国企分类坚持动态性

国企改革方案将采用1+N的形式,1就是具有原则性的深化国企改革指导意见,N是与之配套的措施。“N”个配套文件将于近一两周内公布。

每经实习记者 冯彪

9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公布。国企改革方案将采用1+N的形式,1就是具有原则性的深化国企改革指导意见,N是与之配套的措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国企改革的“N”个配套文件将于近一两周内公布。这系列文件将在《指导意见》基础上提出更细化的改革方案。

《指导意见》从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对国企改革提出了原则性指导。但尚未对改革措施做出细化安排。

例如,在国企分类上,《指导意见》提出,根据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发展需要,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但是,目前多数国有企业都是同时经营多项业务,如何具体推进分类,还需要更细化的文件。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咨询部部长张春晓在对《指导意见》的解读中还提及,国企分类还要坚持动态性,因为今天划分商业类和公益类,并不一定明天就一定是商业类和公益类,市场唯一不变的法则就是永远在变。商业类和公益类的划分,要根据市场的动态变化而实时的动态调整,并且还要注重区域的不同。

责编 赵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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