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境外长期资金 QFII和RQFII投资比例不再受限

日前,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指出,今后证监会原则上不再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资产配置比例作出限制,而由其自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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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发布会上指出,为增加投资运作便利,引入更多境外长期资金,今后证监会原则上不再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资产配置比例作出限制,而由其自主决定。

为逐步扩大资本市场对外开放,2002年我国实施QFII制度,2011年实施RQFII制度。邓舸表示,两项制度总体运行比较平稳,对引进境外长期资金、优化投资者结构、引导价值投资、改善上市公司治理、促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邓舸表示,在试点初期和国际金融危机后的一段时间里,证监会曾通过托管银行对QFII、RQFII的资产配置比例进行窗口指导,如QFII的股票投资比例不低于50%,QFII、RQFII的现金比例不高于20%。但是近年来,在我国资本市场逐步扩大开放和境外机构多渠道进入的情况下,QFII、RQFII希望进一步提高其资产配置的灵活性。

邓舸指出,为增加投资运作便利,引入更多境外长期资金,今后证监会原则上不再对QFII、RQFII资产配置比例作出限制,由其自主决定;同时,加强对其投资活动的持续监管。近期,证监会有关部门已将此项监管政策的调整告知QFII、RQFII各托管银行。

截至2016年8月底,300家境外机构获批QFII资格,获批投资额度815亿美元;210家境外机构获批RQFII资格,获批投额度5103亿元人民币。

责编 谭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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