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天化股权转让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

泸天化1月23日午间发布公告,公司1 月 22 日收到控股股东—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书面通知,同意将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股份公司 11500 万股股份协议转让给泸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泸天化1月23日午间发布公告,公司1 月 22 日收到控股股东—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泸天化集团”)书面通知,获悉泸天化集团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四川省国资委《关于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转让所持部分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复,其同意将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泸天化集团)所持股份公司 11500 万股股份协议转让给泸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工投)持有。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股份公司总股本不变,其中泸天化集团(SS)和泸州工投(SS)分别持有股份公司 20310 万股和 11500 万股股份,分别占总股本的 34.72%和 19.66%。

责编 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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