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四川长虹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以所持本公司部分股票及其孳息(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分红、派息等)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四川长虹(600839)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书面通知,长虹集团拟以所持本公司部分股票及其孳息(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分红、派息等)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

本次长虹集团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责编 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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