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民投回应收购ST生化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合法合规

围绕ST生化的控股权之争再起波澜。有微博爆料称,公司原大股东振兴集团向浙江银监局举报,表示民生银行杭州分行违规向杭州浙民投天弘投资合伙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下称“浙民投”,现为ST生化大股东)贷款14亿元。对此,浙民投于26日晚间向记者发送的澄清说明中强调,要约收购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每经编辑 王晓波

每经记者 叶晓丹

1月25日晚间,有微博爆料,ST生化大股东振兴集团有限公司举报民生银行向杭州浙民投天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民营企业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浙民投实业有限公司等一致行动人企业(以下简称“浙民投”)违规贷款14亿元,且根据相关图片信息显示,浙江银监局已受理相关举报。

微博@曹山石 爆料截图

1月26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赶赴浙江民营企业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办公室求证此事,其工作人员表示:“关于此前爆料的民生银行向浙民投违规贷款一事,具体情况公司会进行统一说明。”

据爆料人公布的举报事项,民生银行总行在明知杭州浙民投天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民营企业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浙民投实业有限公司等一致行动人企业(以下简称“浙民投”)存在重大未决诉讼的情况下,2017年12月6日违反银监会的相关规定为其办理2.04亿美元(14亿元人民币)内保跨境融资业务,用于要约收购ST生化股票。举报信称该笔贷款也违反了民生银行总行“民银办[2017]413号文”对内保跨境融资贷款资金用途:不得用于房地产、股市等监管限制的用途;还款来源方面没有正常现金流,不符合文件中“借款人在境内须具有充足的第一还款来源,不得依赖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履约来还款”的明确规定。

1月26日晚间,杭州浙民投天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发给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澄清说明中表示,此次要约收购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本次要约收购的财务顾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已对收购资金来源发表了明确的结论意见。

同时,澄清说明中还提到,振兴集团阻挠本次要约收购未果,又于近日通过网络平台和媒体散播的所谓“实名举报”,继续诬陷本企业,意在拖延本企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改组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此外,杭州浙民投天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表示,公司及股东浙江民营企业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一贯以来依法合规经营、与相关金融机构历来的融资贷款业务正常有序。对于振兴集团恶意散布所谓“实名举报”给相关金融机构带来的影响,深表歉意。

而针对此前爆料称,浙江银监局已于1月9日受理了相关举报一事,1月26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已向浙江银监局相关人员发出采访函求证此事,截止发稿前,仍未获得相关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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