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调整为家庭月人均收入2000元

北京市决定调整社会救助相关标准。具体为:城乡低保标准调整为家庭月人均1000元,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调整为家庭月人均2000元。调整后的社会救助相关标准于2018年1月起实施。而此前上述两项标准分别为900元和1410元。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经市政府批准,本市决定调整社会救助相关标准。具体为:城乡低保标准调整为家庭月人均1000元,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调整为家庭月人均2000元。调整后的社会救助相关标准于2018年1月起实施。而此前上述两项标准分别为900元和1410元。

截止到2017年12月底,本市城乡低保共有7.27万户、12.05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7.68万人,农村低保对象4.37万人。

市民政局表示,本次社会救助相关标准调整,主要以统计部门提供的本市居民基本食品费用支出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费用支出为基础进行测算,并综合考虑了与其他社会保障相关标准的关系。社会救助标准的调整将进一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大对低收入家庭的救助力度,保证困难群体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幸福感获得感,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

来源:北京青年报 记者:蒋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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