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发布楼市调控新政:3月22日起执行限购政策

3月21日晚间,大连市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成为两会后首个发布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城市。文件于3月22日执行。

文件中规定,大连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在大连市中心城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及高新园区)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中心城区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制区域(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及高新园区)的住房。

非大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大连市中心城区没有住房的,并能提供购房申请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的(各类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在校生及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除外),在限制区域可购买1套住房,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城镇社会保险证明不予认定。


责编 王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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