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加快地方政府债务 限额下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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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 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表示,加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与库款管理的统筹协调,尽快提请完成本地区政府债务安排的法定审批程序,加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下达进度。

《通知》要求,加快下达转移支付预算,抓紧细化落实年初未分配到部门和下级财政的预算,推进财政存量资金的统筹使用。加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与库款管理的统筹协调。省级财政部门要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准备,自收到经国务院批准后下达的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起,尽快提请完成本地区政府债务安排的法定审批程序,加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下达进度。省级财政部门要综合考虑资金需求、债务到期情况、库款规模、债券市场状况,合理确定债券发行时间和节奏。置换债券发行后,各级财政部门要抓紧置换存量债务,减少资金留存国库时间。各级财政部门可在库款较高月份先通过库款垫付拟置换的债务,债券发行后及时将资金回补国库。

有关负责人强调,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保障资金安全等有机结合起来,坚决杜绝违规“以拨作支”、虚列支出、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

责编 姚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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