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法人单位数量前三位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每经记者 周程程    每经编辑 刘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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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周程程 摄

11月20日,国新办就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鲜祖德在发布会上表示,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鲜祖德指出,2018年末,全国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178.9万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1093.2万个,增长100.7%;产业活动单位2455.0万个,增加1151.5万个,增长88.3%;个体经营户6295.9万个。

按行业分,法人单位数量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649.9万个,占29.8%;制造业327.0万个,占15.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55.1万个,占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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